“中国体育彩票杯”
2023 中国·海南第十五届泛北部湾体育舞蹈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三、承办单位
海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海口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三亚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锦鲲(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海南锦鲲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江西舞配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巴马瑶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11 月 18 日
地点:中国·海口
六、竞赛项目
体育舞蹈两大舞系:摩登舞/拉丁舞;交谊舞。详见附件 1
七、参加单位
泛北部湾范围内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学校、俱乐部及培训中心等。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以省、市、县、社会团体或俱乐部为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代表队设领队、教练各 1 人(超 过 30 人的队伍可增设领队 1-2 人),报名时请务必认真填写报 名表并注明领队、教练人员名单和手机号码。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
(二)所有年龄组选手,报到时需准备身份证或户口本、 学籍证明(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件以备查验,无有效证件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年龄组年龄计算以 2023 年 11 月 18 日为参考。
(三)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兼报业余组。专业院校组的学生不得参加业余组的比赛。各组选手不得超龄报低组别比赛,不得跨组比赛。
(四)奖金赛每名(对)选手最多可报 3 组;其中奖金赛单人精英组每名选手最多可报 2 组;进入精英组前六的选手不能报该组别精英新星组。
(五)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改动或增报。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比赛执行 WDSF 国际通用的竞赛规则和 CDSF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
1、比赛进程以赛场比赛检录表为准,参赛选手必须提前 40 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检录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服装要求:严格按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发布的最新规定执行。
3、非团体组的比赛音乐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团体组音乐自备,要求内容积极健康,CD、VCD、DVD 或电子版格式均可,请于走场时将光盘或 U 盘交竞赛组。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奖金组别(奖金表详见附件 2)
“少年舞王组”录取前 12 名,前 3 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及证书,第 4-6 名颁发奖金、奖牌及证书,第 7-12 名颁发证书。
其他奖金组别录取前 6 名,前 3 名颁发奖金、奖杯(双人 及单人组均颁发一个奖杯)、奖牌及证书,第 4-6 名颁发奖金、奖牌及证书。
所有奖金组别报名人数多于 3 对(人)而少于 6 对(人),奖金减半;少于 3 对(含 3 对)或 3 人(含 3 人),将取消该组比赛或并组比赛,该组奖金取消。
(二)名次赛
奖励前 6 名,前 3 名颁发奖杯(双人及单人组均颁发一个 奖杯)、奖牌和证书,4-6 名颁发证书。
(三)等级赛(除团体舞外)
按 30%、40%和 30%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颁发奖杯(双人及单人组均颁发一个奖杯)、奖牌、证书,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奖牌、证书。
(四)团体舞、表演舞、六人组按 30%、40%和 30%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颁发团体奖杯一个、每人均颁发奖牌和证书,二、三等奖每人均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本次比赛除指定组别在赛场颁奖外,其它组别一律在颁奖组领奖。
(六)赛程视参赛人数设预赛、半决赛、决赛,选手不足 6 对或 12 对(含 6 对或 12 对)的组别直接进入半决赛或决赛。不足 3 对(含 3 对)的组别将并组、改组或取消该组别。
(七)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 18: 00 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赛委会将与各单位确定报名事宜,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并及时回复,如未核对回复,以原报名信息为准。
2、报名方式:下载“中国体育舞蹈 APP”,点击【赛事】,点击【2023 年中国海南第十五届泛北部湾体育舞蹈公开赛】,按要求进行报名操作。
报名系统移动客户端:中国体育舞蹈 APP
3、报名咨询电话:
滕老师:13907691839 微信:t13907691839
黄老师:16689792821 微信:H16689792821
4、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牛老师:18911288063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12:00—19:00。
2、报到地点:中国海口。
3、所有需确认年龄、资格的选手均需在报到时交验身份证 或户口本、注册证、学籍证明(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不得参加比赛。报到时与工作人员联系领取选手背号、秩序册等资料。
4、报到联系电话:16689792821 黄老师
十二、仲裁和裁判员
(一)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裁判员秉公执法,不营私舞弊,不偏袒某方,裁判长随时检查评分情况,如有违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立即停止裁判工作。
十三、保险
请各队必须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比赛期间由于非组委会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四、其他
(一)选手在比赛中故意制造冲撞,影响其他选手正常发挥者,情节严重的,将由仲裁委员会给予相应处理,甚至取消比赛资格。
(二)各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否则视为放弃评奖资格和投诉权利。 (三)已报名上场比赛选手,即视同服从裁判员的裁定。各代表队及个人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可在该项目成绩颁布后 30 分钟内提出申诉。
(四)参赛选手须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各领队管理好自己的队伍,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纠纷。
(五)选手须自主管理放置在更衣区和比赛区域及酒店的财物,若有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六)组委会享有本次活动的参赛选手比赛成绩、参赛节目、个人形象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及报刊刊登权;享有与本活动全过程相关的其它权益。
(七)比赛中裁判的评判结果是最终结果。
(八)本次比赛成绩不作为申报体育舞蹈技术等级的依据。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 中国·海南第十五届泛北部湾体育舞蹈公开赛组别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