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首届中国·鞍山体育舞蹈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确认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二、支持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三、主办单位
鞍山市体育总会
四、承办单位
辽宁中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鞍山市许颖国标舞培训学校
五、协办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方信息平台
尚舞杂志
相关媒体……
六、 比赛日期
2023年11月25日-26日
七、 比赛地点
鞍山鞍钢体育馆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通山街22甲)
八、 比赛设项
见附件 1。
九、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当地主办单位共同选调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承办单位选调本地域等级裁判员。裁判长需报联合会确认。
十、报名要求
(一)以省市协会、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等为单位进行报名,不接受
个人报名。
(二)2023 年度,作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三级赛事,参加相关规范组
别选手将列入中国体育舞蹈年度竞赛积分系统获得年度积分。
规范组别:职业组、A 组、35 岁以上组(即壮年 I 组)、18 岁以下组(即 青年组)、16 岁以下组(即少年 II 组)、14 岁以下组(即少年 I 组)标准舞和 拉丁舞,准入条件按照 CDSF 标准。参加的选手将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积分系统》。优先统计 WDSF 规范组别积分,一个赛事统计一次积分。
(三)报名: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方赛事报名系统》移动客户端进
行统一注册和报名:
报名系统移动客户端: 中国体育舞蹈 APP
报名系统客服:牛老师 18911288063
如果使用其它计分软件,须将规范组别成绩及时上传 CDSF 竞赛委员会。
(四)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 人,管理 1 人。超过 30 人的队伍可增 报上述人员 1-2 人。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管理人员姓
名和手机号码。
(五)如有修改或调整报名,请各队务必在报名截止期限前登录 CDSF 报
名系统,系统设定报名截止日期并会醒目提示,到期系统将关闭。
(六)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
(七)报名截止日不足 3 对的组别将被取消,可选择并入适龄组别参赛;
报到后不足 3 对的组别将并入适龄组别参赛。
(八)各队报名结束后可将参赛服务费同时转账承办单位的账户,待报到
时凭网上报名单和付费记录领取正式发票、背号和秩序册。
(九)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报项准确。报到时一律不得 更改已报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同意后在不影响赛程情况
下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 200 元/项。
(十)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8日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18604129285 (许老师微信同步)
十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请各队于2023年11月24日 13:00-17:00时 前往鞍山四海大酒店(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777号)报到。报到时请必须携带俱乐部(学校)正式注册执照复印件领取选手背号、秩序册等。
十二、奖励
(一)名次赛:各组别均录取前 12 名,前 3 名颁发奖杯、证书,第 4 至
12 名颁发证书。
(二)奖金组:前 3 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4-6 名颁发奖金、证书。
7-12 名颁发证书。 (如比赛及组别不足 3 人或者 3 对选手时,奖金减半;选手不足6对奖金倒付)
(三)等级赛:业余女子 6 人组、业余女子双人组、业余女子单人组根据 报名人数随机分组,各组按照 20 %、40%、40%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颁发
奖牌及证书。
(四)建议设立奖金组别:
舞种 | 组别名称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S/L | 年龄职业组 | 1000 | 600 | 400 | 200 | 200 | 200 |
S/L | A 组新星组 | 800 | 500 | 300 | 200 | 200 | 200 |
S/L | 专业院校单人精英 A 组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S/L | 专业院校单人精英 B 组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专业院校单人精英C组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单人组 16 岁以下精英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单人组 14 岁以下精英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单人组 12 岁以下精英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单人组 10 岁以下精英A 组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单人组 10 岁以下精英B 组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L | 单人组 8 岁以下精英 | 500 | 300 | 200 | 100 | 100 | 100 |
十三、食宿交通安排
所有参赛队伍自行安排食宿。
十四、 国家级裁判员交通费报销的范围、标准、程序
(一)飞机:经济舱;另外包含出发地(目的地)到机场的大巴、公交、
地铁、轻轨费用(不包含出租车费用)。
(二)火车:动车二等座以内标准报销。
(三) 目的地周边省份报销标准:动车二等座以内(不报销机票)。
(四)所有报销费用必须以实际消费的车票或相关发票为准,需提供票
据原件方可报销,超出以上范围和标准的不予报销。
十五、保险
1、请各队必须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比赛期间由于非组委会
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六、其他
(一)各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否则视为放弃评奖资格
和投诉权利。
(二)请各领队和选手及时通过赛事 APP 和检录处公告关注最新赛程,防
止误场。
(三)职业组、A 组、35 岁以上组(即壮年 I 组)、18 岁以下组(即青年 组)、16 岁以下组(即少年 II 组)、14 岁以下组(即少年 I 组)标准舞和拉丁
舞,共 6 个组别选手参加比赛成绩将统计 CDSF 全年运动员积分排名。
(四)有服装和动作要求的组别,必须遵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服装规
定》和《新版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执行。
(五)职业组参赛选手须于规定日期前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注册,男女 选手年龄一人须在 21 岁以上,另一人须在 18 岁以上。任何组合的升降或拆伴
重组须书面报请联合会批准。
十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