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沈阳体育舞蹈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确认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二、支持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三、主办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中共于洪区委宣传部

于洪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于洪区体育局)

于洪区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中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网

中国体育舞蹈APP

尚舞杂志

体舞汇

舞讯网

中舞网

蓝舞者BulerDancer

相关媒体……

六、比赛日期

2026年4月25-26日

七、比赛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体育场(五十六中学院内)

八、比赛设项

见附件1。

九、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当地主办单位共同选调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承办单位选调本地域等级裁判员。裁判长需报联合会确认。

十、报名要求

(一)以省市协会、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等为单位进行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电脑端:bm.dance5.top

手机端:小程序搜索“我是记分长”

比赛邀请码:T-9913-6581

操作指南:手机收短信登录→填写代表队名称→参加新比赛→填写比赛邀请码→录入选手档案→找到在线报名选择选手选手组别→提交报名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超过30人的队伍可增报上述人员1-2人。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管理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

    (四)如有修改或调整报名,请各队务必在报名截止期限前登录客户端删除已报名的组别,然后再报需要参加的组别。到期系统将关闭。

    (五)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

(六)报名截止后奖金组不足3对的组别将被取消,可另选择并入适龄组别参赛。

(七)各队报名结束后可将参赛服务费同时转账承办单位的账户,待报到时凭网上报名单和付费记录领取正式发票、背号和秩序册。

(八)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报项准确。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组别。如确实误报而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同意后在不影响赛程情况下方能更改并需缴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项。若赛程编排好以后因选手个人原因不能参赛的将扣除20%报名费,若比赛当天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赛的不予以退费。

(九)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17日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18741051112(王老师 微信同步)

              13464110999 (王老师)

    十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请各队于2026年4月24日13时—17时前白玉兰酒店(张士经济技术开发区店),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塞湖街27-41号报到(一般的是开赛前一天)。报到时请必须携带俱乐部(学校)正式注册执照复印件领取选手背号、秩序册等。

十二、奖励

(一)名次赛:各组别均录取前12名,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牌、证书,第7至12名颁发证书。

(二)奖金组:职业组和A组、青年组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少年II组、少年I组、壮年II组、壮年I组、女子单人精英A组、女子单人精英B组、女子单人精英C组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前12名颁发证书。单人精英组第一名另颁发绶带与皇冠,以及当地设立的其他精英组别(超过3对不足6对的组别奖金减半)。

(三)等级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颁发奖杯、证书(团体舞颁发奖牌、证书),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牌、证书。一等奖为参赛人数的 20%、二等奖为参赛人数的40%、三等奖为参赛人数的 40%;其中业余女子6人组、业余女子双人组、业余女子单人组根据报名人数随机分组,各组按照20%、30%、30%(80%)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颁发奖杯、证书,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牌、证书。

(四)另设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各8名。

(五)建议设立奖金组别:

舞种

组别名称

冠军

亚军

季军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S/L

职业组

1000

600

400

200

200

200

S/L

职业新星组

1000

600

400

200

200

200

S/L

年龄职业组

1000

600

400

200

200

200

S/L

A 组

800

500

300

200

200

200

S/L

A 组新星组

800

500

300

200

200

200

S/L

专业院校单人精英 A 组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S/L

专业院校单人精英 B 组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16 岁以下精英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14 岁以下精英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12 岁以下精英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10 岁以下精英A 组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10 岁以下精英B 组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8 岁以下精英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单人组 6岁以下精英

600

400

300

200

100

100

L

少年组

500

400

300

200

100

100

 

十三、食宿交通安排

(一)、所有参赛队伍自行安排食宿。

(二)、国家级裁判员交通费报销的范围、标准、程序

1、飞机:经济舱;另外包含出发地(目的地)到机场的大巴、公交、地铁、轻轨费用(不包含出租车费用)。

2、火车:动车二等座以内标准报销。

3、目的地周边省份报销标准:动车二等座以内(不报销机票)。

4、所有报销费用必须以实际消费的车票或相关发票为准,超出以上范围和标准的不予报销。

十四、保险与防疫

(一)、请各队必须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没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选手,不予报到。在比赛期间由于非组委会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二)、提醒各参赛代表队注意季节性流行疾病,做好预防工作。

     十五、其他

(一)各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否则视为放弃评奖资格和投诉权利。

(二)请各领队和选手及时通过赛事APP和检录处公告关注最新赛程,防止误场。

(三)职业组、A组、35岁以上组(即壮年I组)、18岁以下组(即青年组)、16岁以下组(即少年II组)、14岁以下组(即少年I组)标准舞和拉丁舞,共6个组别选手参加比赛成绩将统计CDSF运动员年度积分排名榜。

(四)有服装和动作要求的组别,必须遵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服装规定》和《新版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执行。

    (五)职业组参赛选手须于规定日期前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注册,男女选手年龄一人须在21岁以上,另一人须在18岁以上。任何组合的升降或拆伴重组须书面报请联合会批准。

十六、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